那天和佳穎去看怒,在誠品看。進場之前我們坐在地下一樓用餐,聽她和我抱怨一些近況;我也和她抱怨一些近況。都是一些死不了人,但是終日惹人生厭的廢事。
然後進場前,我拿著水袋想和誠品電影院要一人份的冷水,電影院的服務員告訴我:我們沒有這樣的服務。離開櫃台我和佳穎又抱怨了一句,這就是標榜有人文素養的電影院,卻拒絕顧客使用環保水壺裝水、非要你買飲料、買礦泉水(是的他們有賣),或是乾渴在劇院之中。
《怒》說出了一份,人與人之間的信任,組織起來的互助牆,我憐憫妳、妳哀悼我,我們都是壞掉的人啊。
片末哲也在東京車站,孤立無援的拿起手機撥給唯一可以依靠的人,愛子和洋平破涕接著電話滿懷歉意的拜託哲也,趕緊回來吧。
《怒》說出了一份,人與人之間的信任,組織起來的互助牆,我憐憫妳、妳哀悼我,我們都是壞掉的人啊。是這樣嗎?
接在愛子與洋平心中的話,在趕緊回來吧之後,真正想說出口的事,是「別擔心、別怕,我們在這裡」還是『我們錯了,請原諒我』呢?
假設愛子與洋平內心真正的恐懼是自己的錯誤無法挽回,那麼十年、二十年過去,黑道始終沒有來。他們會在某一天告訴哲也,當年他們在想甚麼嗎?
相較之下,優馬倒是毫無隱瞞的大聲道歉、痛哭失聲。我很喜歡妻夫木聰在這部戲裡面的表演,他扭捏、玲瓏的身段,嬌嫩嫩的像是一個粗曠充滿風韻的大叔有著一顆像麻糬一樣的心。圓滑卻不誠懇,不誠懇卻表現出在意,母親看得出他的傲嬌,一面說破又一面容忍他,優馬麻糬一樣的心,受不了一絲沾黏,要乾淨、要清爽。乾淨清爽卻殺了大西見他的最後一面。
當專注在這兩段故事線時,我們以為,我們以為《怒》談的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信任。但走出戲院,我跟佳穎走了一段路,隔靴搔癢的確認兇手到底是誰。然後止不住地抽菸。
優馬沒見到他的愛人又如何、哲也與愛子一家團圓又如何?他們會好過一點嗎?優馬是不是依然不能出櫃;依然不能隨便的讓自己下一任愛人進入到家族的祖墳;依然要讓下一任愛人迴避家族聚會的場合?他與他的其他同志朋友是不是又要在憂傷之後繼續下一回的獵豔,在肉體市場上尋求解放?
愛子不會因此減少汙名,她始終是「腦子壞了之後跑去東京當妓女的老闆女兒」,讓人說三道四。哲也也依然是那個來路不明的沉默怪青年。而洋平呢?管不動女兒的父親?妓女的父親?無奈之下把事業轉交給來路不明青年的老闆?
片初,洋平走入風俗店找愛子,清楚的可以看見風俗小姐見到洋平時鄙視的眼神。一如田中信吾在住宅區前所感受到的可憐。
是不是一個人,在社會的最邊緣走久了,腦子就會燒壞,就算在"三溫暖房"中待超過一個小時,也覺得無所謂呢?
明明精神逼近崩潰邊緣的信吾,在住宿地點留下大量的狂亂手筆,每一字句都是在為弱勢發聲的控訴,為公益而感到不平,但最後卻成為了毫不眨眼的加害者,甚至冷眼看小宮悽慘的遭到美軍基地的大兵性侵而不伸出援手,而感到興奮、愉悅。
那或許是一種弱弱相殘得到的極低限度的快感回報吧?在正常的環境下,大多數人都能夠保持最低限度的正義感,對於吐痰的人、亂丟垃圾的人、對小孩動手的人......感到本能的厭惡與反感。「別做這種事啊!畜生!」「有沒有搞錯?妳知道妳這麼做會讓那個孩子留下多大的陰影嗎?」...這樣的話語浮在心頭,多數時刻不會說出口,但是卻會有感覺。感覺到這樣的反感情緒在心中。
那是一種對於自身安全位置的優越衍伸出來的對錯分辨與同情,因為安全,所以可以表示同情。但如果不是處在優越的位置,那麼這時,每一次感受到的同情,明明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卻很可能像是無形的歧視。
「別開玩笑了!妳以為身上髒臭是我願意的嗎?說甚麼服儀整齊清爽是最基本的禮貌啊...?我可是每天都從工地上上下下工作才能混口飯吃,怎麼可能乾淨清爽/我可是每天都累得跟狗一樣對客人陪笑臉才能賺足足夠的薪水過活的/我昨晚回到家才發現連巷口的便利商店都沒開,我只能吃前夜剩下的麵當晚餐啊!」
憤怒就這麼在心中蔓延開來:是我不夠好嗎?是吧?不然為什麼我會淪落的這麼悽慘呢?如果可以,我也想要住在住宅區,有16坪的房子、7坪的套房舒舒服服的生活啊!是我不夠好所以我不夠格享有這些基本的人權嗎?我的要求很過分嗎?絕對不會是我的問題,你們這些混帳,去死吧!你們只是幸運一點而已,別這樣就趾高氣昂啊。
是弱弱相殘,在弱之中找不到歸屬、得不到疼愛與呵護,在充滿歧視與不容腐爛的社會之中一蹶不振,演變成每一項最微小的"錯",都像是在嘲笑自己、都像是在濫用你們手上早已握滿而不願放手的資源。看到比我弱小的對象,好可憐啊;但是好安心啊,我不是最慘,不會是,至少現在不是。確認位階不是最低的安定感,跟對上的不平等感受,終導致了信吾成為一個腦洞大開的動物。
啊啊,為什麼誠品這麼標榜文青氣質的地方卻不提供乾淨的水啊,根本就不合理嘛!她媽的。
雨中和佳穎走到捷運站口,我們還是在抱怨,還是止不住的抽菸。
怒/怒り/2016/李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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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31 在PTT張貼之後記
簡短聲明,
我沒有辱罵影城工作人員、沒有刁難、沒有不滿,轉頭就去買飲料了,
也沒有指涉任何一人是王八蛋。
我完全可以同意電影院不供水的營運方針,
向販賣部要水是偶爾會進行的習慣,影城方有拒絕的權利,
因此我也沒有刁難販賣部的人員,也不覺得這是嚴重的事情。
只是藉由這樣微不足道的事情,來引出《怒》這部片,
對諸多微小或嚴重事,感到不對等的剝削感而沒來由不成比例的憤怒,
如果PTT閱讀群眾,可以因為內文的影射而非實際行為即進行這種程度批判,
甚至在已確認當事人沒有在實際行為的情況下不願後退重新思考,
那我感到很遺憾,PTT閱讀群的正義感已經爆發至如此思想矯正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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